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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暨南大学关于举办2018年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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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7 09: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院、系,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粤教毕函〔2018〕9号)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暨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南粤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由宋献中校长担任主任,饶敏副校长、张宏副校长担任副主任;教务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外联络处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担任委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的院级组织机构,负责本院参赛的组织实施。
四、大赛总体安排大赛要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实现“营造氛围、展示成果、助力发展、瞄准国赛”目标,扩大活动规模,实现学生类型全覆盖;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国家战略。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大赛通知精神,2018年暨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期间,将举行同期活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校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医学、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五、参赛项目要求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的项目单列评审,结合申报项目情况再定校级决赛现场比赛数量,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国赛和省赛文件指出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赛程安排1.参赛报名和项目计划书提交(4月12日-5月2日)
参赛团队通过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官网(https://career.jnu.edu.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暨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也可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2)进行报名,并务必在全国大赛官方平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和作品提交。未在全国大赛官方平台报名并提交作品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日(星期三)。
2.资格审查(5月3日-5月8日)
大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公布符合参赛要求的团队名单。
3.初赛(5月13日前)
大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书面评审,视参赛作品情况可能增加秘密答辩环节。
4.复赛(5月27日前)
采用秘密答辩的形式,包括团队自由展示与评委提问。
5.决赛(6月10日前)
采用公开答辩的形式,包括团队自由展示与评委提问。每支队伍参与展示与答辩的人数不得超过4位(含播放PPT的队员),上台展示成员需统一着装。团队自由展示环节,每支队伍需就参赛作品的产品、销售、运营、管理等方面向评委老师进行介绍和说明,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决赛后综合现场比赛成绩、专家意见和广东省分赛赛制及名额配置等因素,推荐我校进入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赛广东分赛的参赛团队名单,以及我校进入2018年广东“众创杯”大学生启航赛暨“赢在广州”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九、奖励办法大赛评选一等奖(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1000元/团队;二等奖(银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800元/团队;三等奖(铜奖)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500元/团队;优胜奖若干。对于表现突出的学院,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组织奖、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具体执行结合参赛项目申报情况再定。
进入省赛和国赛获奖团队奖励办法和标准参照《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获省赛一等奖(金奖),按省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12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3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2000/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获省赛二等奖(银奖),按省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75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2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15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获省赛三等奖(铜奖),按省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5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2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10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
获国赛一等奖(金奖),按国家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25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4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其团队前两名参赛学生如学分绩点达到学校学术专长及科技创新类推免要求,可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100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获国赛二等奖(银奖),按国家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15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3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50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获国赛三等奖(铜奖),按国家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10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3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30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
十、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是由教育部主办的国家级竞赛,是展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优质平台,也是不可多得的转化创新创意成果的良好契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把握难得的机遇,将其作为改革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扩大参与面,力争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加强宣传发动。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对大赛的宣传力度,充分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形成声势,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使其在学院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
3.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各单位要有组织、有步骤、坚持不懈地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创新与创业的能力。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
十一、其他大赛工作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黄晓华 王国林     联系电话:85226598 85226956



附件:
附件1:暨南大学2018年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2. 暨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暨南大学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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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暨南大学官网
编辑、审核:甘雨茜、陈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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